在哈爾濱最新金融詐騙金額量刑標準
發布時間:2020-03-30 15:34:12
詐騙罪是有很多種類型的,例如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等,但這些罪名仍舊是屬于詐騙罪的范疇,只是比較特殊,危害性較大因而從詐騙罪中分離出來。因此接下來將由哈爾濱律師 小編為您介紹關于最新金融詐騙金額量刑標準的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最新金融詐騙金額量刑標準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達到以上數額,又具有以下情節的,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已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二、金融詐騙罪的構成特征
1、客體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為復雜客體,并且前者為主要客體。
2、客觀方面表現為:采用虛構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騙取公私財物,并且是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構成。但下列三種犯罪不能由單位構成: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
4、主觀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也是本類罪區別于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的重要依據。
三、金融詐騙罪的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金融詐騙金額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等。以上便是哈爾濱律師 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最新金融詐騙金額量刑標準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哈爾濱律師 的律師。